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经临沂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核准,现将我单位登记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。
自2020年4月22日起,临沂市博物馆宗旨和业务范围由“征集、收藏、保管文物和标本,进行科学研究,文化交流,对外展览”变更为“负责征集、收藏文物、负责举办各类文物的研究、保护和有效利用。负责举办陈列展览、开展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、研究开发文创产品、文化交流等工作。负责银雀山汉墓竹简博物馆、孔庙的管理、保护和运行。承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”
法定代表人由王培晓变更为闫光星。
开办资金由520万元变更为2780万元。
特此公告。
临沂市博物馆
2020年4月22日